一、医院名称:
名称中应包含省(直辖市)、市(区、县)等基本信息,且必须与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相符。如我院名称“三庙镇中心卫生院”就不规范(说俗点:出了合川就不知道我院是哪里的),规范名称应为:重庆市合川区三庙中心卫生院;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。
二、患者职业:
按照国家标准《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》(GB/T2261.4)要求,共13种职业:
代码及对应的职业:11.国家公务员;13.专业技术人员;17.职员;21.企业管理人员;24.工人;27.农民;31.学生;37.现役军人;51.自由职业者;54.个体经营者;70.无业人员;80.退(离)休人员;90.其他。(“其他”项可在后面添加附注: ,自行填写录入。)
因《传染病报告卡》上的职业分类与国家标准分类有所不同,为方便传染病报告,可将与之不同的职业分类添加上即可,其他的因太过繁琐,可删除。
《传染病报告卡》职业分类:1.幼托儿童;2.散居儿童;3.学生(大中小学);4.教师;5.保育员及保姆;6.医务人员;7.餐饮食品业;8.工人;9.民工;10.农民;11.牧民;12.渔(船)民;13.干部职员;14.离退人员;15.家务及待业;16.其他;17.不详。
三、婚姻:
指患者在就诊、住院时的婚姻状态。可分为(含代码):
1.未婚;2.已婚;3.丧偶;4.离婚;9.其他。
四、患者“关系(联系)人”:
指联系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,参照《家庭关系代码》国家标准(GB/T4761):
代码及对应的关系:1.配偶;2.子;3.女;4.孙子、孙女或外孙子、外孙女;5.父母;6.祖父母或外祖父母;7.兄、弟、姐、妹;8/9.其他。
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,统一填写“其他”,并可在后面添加附注: ,自行填写录入。
五、日期及时间
采用24小时制,日期和时间之间用“,”隔开,且时、分之间用“:”而不是“:”。
如:2013年12月13日14时30分应写为:2013-12-13,14:30
如日期、时间为单位数时,应在数字前面加“0”。如2013年8月7日9时05分应写为:2013-08-07,09:05。
六、关于病历字体
中国医院协会《计算机书写病历规范》:一律采用小四号字体,1.5倍行距。
卫生部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》基本采用上述规定。
名称中应包含省(直辖市)、市(区、县)等基本信息,且必须与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相符。如我院名称“三庙镇中心卫生院”就不规范(说俗点:出了合川就不知道我院是哪里的),规范名称应为:重庆市合川区三庙中心卫生院;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。
二、患者职业:
按照国家标准《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》(GB/T2261.4)要求,共13种职业:
代码及对应的职业:11.国家公务员;13.专业技术人员;17.职员;21.企业管理人员;24.工人;27.农民;31.学生;37.现役军人;51.自由职业者;54.个体经营者;70.无业人员;80.退(离)休人员;90.其他。(“其他”项可在后面添加附注: ,自行填写录入。)
因《传染病报告卡》上的职业分类与国家标准分类有所不同,为方便传染病报告,可将与之不同的职业分类添加上即可,其他的因太过繁琐,可删除。
《传染病报告卡》职业分类:1.幼托儿童;2.散居儿童;3.学生(大中小学);4.教师;5.保育员及保姆;6.医务人员;7.餐饮食品业;8.工人;9.民工;10.农民;11.牧民;12.渔(船)民;13.干部职员;14.离退人员;15.家务及待业;16.其他;17.不详。
三、婚姻:
指患者在就诊、住院时的婚姻状态。可分为(含代码):
1.未婚;2.已婚;3.丧偶;4.离婚;9.其他。
四、患者“关系(联系)人”:
指联系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,参照《家庭关系代码》国家标准(GB/T4761):
代码及对应的关系:1.配偶;2.子;3.女;4.孙子、孙女或外孙子、外孙女;5.父母;6.祖父母或外祖父母;7.兄、弟、姐、妹;8/9.其他。
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,统一填写“其他”,并可在后面添加附注: ,自行填写录入。
五、日期及时间
采用24小时制,日期和时间之间用“,”隔开,且时、分之间用“:”而不是“:”。
如:2013年12月13日14时30分应写为:2013-12-13,14:30
如日期、时间为单位数时,应在数字前面加“0”。如2013年8月7日9时05分应写为:2013-08-07,09:05。
六、关于病历字体
中国医院协会《计算机书写病历规范》:一律采用小四号字体,1.5倍行距。
卫生部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》基本采用上述规定。